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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与大学生心理韧性培育耦合探析

来源: 作者:柯昌林 发布时间:2025-06-11 09:21:29

大学生心理韧性培育是新时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课题心理韧性指个体在面对逆境时保持心理稳定并实现适应性成长的能力(Masten, 2001)法治思维作为一种理性、规范的认知方式,强调规则意识、程序正义和权利保障,能够为心理韧性培育提供结构化支撑锻造大学生心理韧性。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从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两个维度,探讨法治思维如何赋能大学生心理韧性培育

一、法治思维与心理韧性培育的理论契合

法治思维核心维度包括规则意识、权利边界和程序正义,心理韧性形成机制的认知调整、社会支持和自我调节三大支柱,在理论上深度契合,法治思维心理韧性培育形成系统的结构化支持

认知行为理论视角:法治思维优化认知重构

认知重构能力强调个体以理性视角解读挫折,避免陷入消极归因。法治思维通过规则意识和程序正义理念,帮助学生建立客观的问题分析框架。某高校在省优干评选争议处理中引入听证制度,法治思维引导学生超越情绪化抱怨,转而审视制度流程是否存在瑕疵,依法寻求申诉渠道训练了学生以理性思维重构挫折体验,减少心理耗损。

(二)社会支持理论视角:法治思维完善社会支持系统

法治思维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径系统性地完善社会支持网络,在权责界定、可信度建设和资源拓展三个维度实现质的提升。

首先,法治思维推动构建权责分明的制度框架,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办法》明确划分辅导员、心理教师和校医的协同职责,使某高校的危机干预响应效率提升50%。

其次,法治化条款的强制约束力显著增强支持系统的可信度,当《心理咨询保密协议》明确泄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后,某校心理咨询留存率提升35%,学生因制度保障而非道德承诺而更愿求助。

最后,法治机制将社会支持从情感抚慰升级为问题解决工具,高校通过设立申诉委员会、法律援助站等维权渠道,使具备法治化支持系统的学生主动求助率达到普通院校的2.3倍

(三)自我决定理论视角:法治思维强化自我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源于对问题解决能力的信心,而法律赋能使个体获得“工具性胜任力”。通过法治教育(如民法典、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掌握的维权技能,能显著提升学生应对现实挑战的底气。例如,某高职院校学生在实习期间遭遇超时加班,运用《劳动法》知识与企业协商调整工时,成功维权的同时也巩固了“我能解决问题”的信念。这种基于法律实践的效能感积累,比抽象的心理激励更具持久性。

、法治思维赋能心理韧性培育的实践路径

将法治思维融入大学生心理韧性培育,需要构建系统化、可操作的实践体系,使法律素养与心理调适能力相互促进。

(一)课程融合:构建“法律-心理”交叉课程体系

法治思维与心理韧性培育的融合,需依托结构化的课程设计。南京理工大学实施的“法治韧性培育计划”开设《法律心理学》融合课程,采用“案例教学+角色扮演”模式。课程设置“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就业歧视维权工作坊”等情境模块,学生通过扮演原告、被告、法官等角色,在法治框架下训练情绪管理与问题解决能力。追踪数据显示,参与该课程的学生(n=300)在心理韧性量表(CD-RISC)的“认知灵活性”维度提高18.6%,表明法治化的认知训练能显著优化逆境应对策略

(二)管理创新:程序正义提升制度性信任

程序正义作为法治的核心原则,在大学生心理韧性培育中具有独特的教化功能程序正义强调规则的公平性、过程的透明性和结果的正当性要求任何决策必须遵循既定流程,这种“过程先于结果”的思维模式,能帮助学生超越情绪化反应,形成客观分析能力。研究表明,接受过程序正义教育的学生,面对纠纷时采用制度化解决方式的比例高出普通学生47%。浙江大学推行《线上考试异议处理指南》,明确规定“申诉—复核—公示”三阶段流程。通过标准化程序,该校考试纠纷引发的焦虑咨询量下降65%,通过制度途径解决问题的学生占比从32%升至78%

(三)服务协同:法治与心理双轨干预机制

针对复合型心理危机,需整合法律与心理专业资源构建双轨干预机制。复旦大学“心法护航”项目建立心理咨询中心与法律援助站联动机制。学校曾出现多起学生陷入“校园贷”陷阱的案例,学校创新干预模式,将心理健康辅导与法治教育结合心理咨询师帮助学生缓解情绪危机法学院教师指导学生运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与不合理债务法治思维的介入增强了学生法律的信仰与心理韧性。南京理工大学通过“三个一”工程(一门融合课程、一个法律援助站、一支心理普法志愿队),使校园自杀干预成功率提升40%,学生法律求助意愿增长2倍可见当法治思维具象化为服务资源时,能显著增强心理韧性的实践根基。

  作者 柯昌林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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