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监协作办)以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同心发力,推动侦监协作办实质化运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效果。
强化沟通交流,执法司法理念更加统一。依托侦监协作办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向公安机关传导,切实促进双方统一司法理念,实现同频共振。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降低羁押率,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认罪悔罪等情节作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行使相对不起诉裁量权。今年来,我院对5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诉前羁押率已降至12.9%,低于省院和州院的通报值。
强化配合协作,办案方式更贴实务。我院定期派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驻侦监协作办开展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审查卷宗、参与案件讨论等各种方式,坚持完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监督,推动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尽量取保候审直诉,降低审前羁押率,提高司法司法效率。今年来,我院提前介入各类案件8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7件11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
强化信息共享,诉源治理更近一步。我院始终坚持以侦监协作办为桥梁纽带,加强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互通共享信息,在思想上“合心”,在行动上“合拍”,在工作上“合力”,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努力从司法办案的第一道关口化解矛盾,加强诉源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今年来,未出现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