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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促成申诉人解开“法结”“心结”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5 10:46:30

近日,省检察院就白某某、苟某某刑事申诉案召开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刘晓勇主持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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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主会场设置在省检察院。省检察院申诉案件承办人,李巧艳、耿韬、赵晓琳3名听证员在主会场参加听证会。申诉人白某某、苟某某,巴中市检察院申诉案件承办人、原一审公诉案件承办人在平昌县检察院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听证会。

案件回顾

原案发生在2021年2月4日,谢某某(原案被告人)与朱某某(原案被害人)等人在平昌县某商务宾馆一房间打麻将。谢某某因输钱心情不好,与朱某某发生纠纷。二人在扭打过程中,谢某某从裤兜内掏出匕首,朝朱某某挥舞捅刺,致朱某某受伤。朱某某被送往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朱某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致肺脏破裂而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谢某某作案后,在他人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1年7月29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由被告人谢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白某某、苟某某等人损失共计39633.5元。白某某、苟某某等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11月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白某某、苟某某仍不服,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省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将该案交巴中市检察院审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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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前,省、市两级院办案组与申诉人多次沟通,充分了解申诉人的诉求,认真调阅相关案卷,走访相关当事人。办案组了解到,申诉人心结主要在于认为原审判决定性错误、量刑过轻,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未执行到位,且家中尚有两名幼子需要抚养。为彻底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心结,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省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召开听证会,当面听取意见。

“我们了解到本案起因系谢某某与朱某某因打麻将发生纠纷,最终导致两个家庭支离破碎,遭受难以承受之重。目前,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还没有执行到位,当事人的心结也还没有解开。我们召开这次听证会,就是要通过多方听取意见,通过案件承办人公开释法说理,通过各位听证员公开评议,把事说清、把理说透,促进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促进申诉人解开法结和心结。”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案件背景,并引导各方围绕“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充分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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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向申诉人、承办人进行详细询问。承办人结合法院生效判决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一一回应了申诉人诉求。承办人指出,结合全案证据以及案发起因,谢某某确实具有斗殴和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但无法认定其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谢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无明显不当。在申诉案件办理期间,办案组多次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与申诉人和谢某某家人沟通,督促谢某某及时履行生效判决。

听证员进行评议后,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原案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听证员建议检察机关督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及时支付到位,同时建议申诉人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救助,保障家庭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积极面对未来生活。

申诉人表示感谢省、市两级检察院对案件的关注和对家庭的关心,接受听证员和承办人的释法说理,愿意撤回申诉,息诉罢访。会后,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已经执行到位。白某某、苟某某也向检察机关书面提交了撤回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已受理白某某、苟某某司法救助申请,并将结合此次听证评议意见,对该案终止审查。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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