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3月10日上午,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申请人代表及被申请人代表参加,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列席此次听证会。
本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是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发现,因本案被申请人某培训学校资金断裂后无法为已缴费的未成年人提供培训服务,申请人李某等人表示涉及的金额大且范围广,经多次磋商后被申请人仍未退还申请人已缴纳的学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甘孜绿芽-古碉雨露”未检办案团队受理此线索后,告知申请人李某等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监督。3月2日,申请人向丹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监督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事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结合案件争议焦点,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支持起诉的处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列席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均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处理意见表示支持和赞赏。
3月10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协助申请人收集和整理相关诉讼证据、法律文书等资料,会同诉讼代表人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并向丹巴县人民法院送达我院首份涉未《支持起诉书》。
该案系丹巴县首例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支持起诉与不公开听证两项措施“双管齐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规范运行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甘孜绿芽-古碉雨露”未检办案团队将全程跟踪监督及参与本案民事诉讼的办理过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未成年人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路径,继续创新探索法律监督方式,加强溯源治理,以实际行动全方位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