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25年川渝重点旅游景区沿线住宿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内江重点旅游景区沿线住宿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安排,在前期“健康内江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你点名我监督”活动基础上,7月9日至11日,在市卫健委综合监管科的带领下,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组织对点名较高的市中区黄鹤湖旅游区、内江市威远县石板河旅游区、内江市资中县罗泉古镇旅游景区周边共计6家住宿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并联合市疾控中心对其中威远县石板河旅游区、资中县罗泉古镇旅游景区等2家住宿场所进行了采样检测。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住宿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情况;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结果的公示情况;公共卫生档案建立情况;安全套放置或者安全套发售使用情况;茶杯、拖鞋等公共用具消毒使用情况;布草间、洗消间设置使用情况展开。同时对住宿场所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房间淋浴水嗜肺军团菌,游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中央空调送风质量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等进行采样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县(市、区)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是对重点旅游景区沿线住宿场所负责人责任意识的提升,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保护手段。后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将根据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