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巡回审判便群众 烈日当头解民忧 ——恩阳法院就地化解一起亲邻纠纷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刊之四十六
来源:恩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庞赛男、苏伶俐 发布时间:2022-06-30 18:45:09

古有张英“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今有“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为化解矛盾,挽回邻里之情,6月28日一早,恩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法官不顾烈日炙烤,巡回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就地化解亲邻纠纷。

1656586026203516.png

原、被告系亲戚关系,两家房屋紧邻,因建房引发矛盾多年,关系紧张。两名被告人均年逾古稀,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始终拒绝履行判决内容。

为扩大巡回审理社会效果,恩阳法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社干部旁听。考虑到案件就此开庭裁判,不但不能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会激化矛盾,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邻里和谐。庭审前法官先积极安抚双方情绪,着力减轻对抗。然而苦口婆心的沟通调解收效甚微,两个小时过去,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仔细研究房屋结构,寻找新的化解突破口,并与村社干部进行多次讨论研究。

1656586045599774.png 1656586056161896.png

最终,承办法官及法院干警、村社干部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剖析利害、叙说邻里友情,耐心细致的做双方思想工作,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

     “这么热的天,恩阳法院的法官们还多次为我的事跑来调解,没喝一杯水、没吃一碗饭,却为我们尽了这么大的心,真心的感谢法官。”被告人彭某某拉着法官的手感慨的说。

1656586071794141.png

1656586088754444.png

      本次巡回审理,不但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还为偏远群众提供了便利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法官寄语:俗话说,亲邻抬头不见低头见,双方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本着团结互助、邻里和睦的原则,适当合理地体谅对方的难处,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矛盾无影无踪。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