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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断家务事,2.8万余元赡养费交到老人手中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2-08-09 11:23:07

因家庭纠纷,两子拒付赡养费,无奈之下,老母亲诉至法院寻求帮助。近日,纳溪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经执行干警耐心劝解、细致分析,以司法的温度为亲情破冰,打开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最终被执行人高某山、高某勇兄弟二人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将2.8万余元赡养费亲手交到因病卧床的老母亲手中。

被执行人将赡养费交至老人手中.jpg

王某某已是年近八旬的老人,如今正是需要人照顾之际,这份儿女本该担起的责任却被子女无情推卸,本应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却因赡养费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曾是自己日日夜夜、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孩子,如今却成为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老人无奈于2016年向纳溪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老人跟随女儿生活,两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但是至今,两子都未曾支付一分钱,其女儿与两兄弟沟通无果后,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年老体弱,如果其与二被执行人的矛盾不能有效化解,法院强制执行也只能暂缓其困难,不能彻底解决其赡养问题。为此,执行干警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主动与二被执行人沟通。

在沟通过程中,儿子高某山表示,大姐未经其他兄妹同意就把老母亲的户口迁走了,这个事一直是他们心中的一个结,既然大姐要擅自做主,就不应该再找他们要赡养费了,况且大姐现在的生活条件这么好,就更没有理由要求条件不好的两兄弟支付赡养费。

执行法官给两位被执行人释法理解心结.jpg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将此案件层层深入,了解其中的矛盾点后,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分别向二被执行人讲述其母亲的近况以及老人的团聚思念之情,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谈到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与其他兄弟姐妹的经济条件无关,不能说因为负责照顾老人的子女条件好,其他子女就理所应当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了,这是不对的。” 经过耐心劝导,二被执行人终于认识自身的错误并在法官及亲友的见证下主动将赡养费交到了老母亲手中,看着前来探望自己的儿孙,老人潸然泪下,连声表示感谢。这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件在法官的温情说服中执结,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执行干警说:“一起小小的执行赡养案件,从受理到执行完毕耗费了我们大量的精力。但是当看到案件取得圆满结果就感觉一切都值了。”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子女应对父母多一份关怀和理解,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愿天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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