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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院长担任审判长 副县长出庭应诉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刘俊 发布时间:2023-02-17 11:49:01

2月15日,筠连县法院由院长胡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宜宾市某公司诉被告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筠连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吴某工伤认定一案。筠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劲松、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汉勇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县30余家行政机关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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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一起工伤事故认定引发的诉讼。被告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第三人所受伤害为工伤,原告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告不服该认定,向被告筠连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被告筠连县人民政府经复议作出维持原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原告对此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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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召开庭前预备会议,归纳审理焦点,明确庭审分工。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及第三人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合议庭围绕认定工伤决定的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等焦点问题,有序组织法庭调查、庭审辩论,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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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法院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此次庭审活动,一方面以“零距离”“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让行政执法人员了解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切身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增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另一方面体现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源头化解行政纠纷,同时也能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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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旁听此次庭审,让我们认识到平时的执法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确保适用法律正确,同时也要注意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只有更加规范的执法才能确保实体公正,切实化解行政争议。”中共筠连县委办公室档案股股长李锐参加庭审旁听后深有感触地说。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以“春风送法团”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府院联动方法,不断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古静 刘俊)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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