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执行局发布了《2021年度全省法院执行典型案例》第二期(涉民生专刊),筠连县法院报送的“熊某申请执行陶某婚姻家庭纠纷案”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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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陶某(女)与熊某离婚纠纷案,诉讼中经调解:陶某与熊某自愿离婚,三名子女由熊某抚养,陶某自2019年9月起每月支付三名子女抚养费各7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调解书生效后,陶某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熊某遂向筠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经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均未发现陶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经深入了解:陶某现无固定住所,仅靠打工的微薄收入支付每月2100元子女抚养费确有困难,对于当初冲动离婚十分后悔,对子女更是深感抱歉与牵挂;双方离婚前,三名子女均由母亲陶某照看。熊某现对照顾子女生活起居、辅导学习功课手足无措,也萌生与陶某和好的意愿。执行法官掌握上述情况后,将工作重心从寻找可供执行财产转向消除双方思想负担,修复裂痕,力促双方破镜重圆。通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解开心结,熊某充分认识到自己之前在婚姻中的错误,表示以后要承担起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并自愿放弃对陶某应付抚养费的执行;陶某内心对熊某的不满和怨恨也得以化解。最终,双方决定复婚,给彼此一个机会,给子女一个完整的家。
【典型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功能受损,必将产生深远后果。本案中,原本幸福美满的五口之家,因夫妻二人一时冲动而破裂。执行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善于倾听,找准问题症结,另辟蹊径,通过讲法讲理讲亲情,着力黏合当事人情感裂纹,增强当事人情感纽带,促成剑拔弩张的当事人破镜重圆,也让横亘在夫妻二人之间的强制执行程序自动化解。(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