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青春无悔 警徽闪亮 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民警孙小波

来源: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作者:周坤 发布时间:2023-05-12 15:46:36

2023年5月4日,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决定,通报表扬全国公安机关194个成绩突出青年集体、598名成绩突出青年民警。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三级警长孙小波作为眉山市青年民警代表,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民警”称号。

1683877649014.jpg

眉山市交警二大队干警孙小波(左二)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图片来源: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这份成绩其实属于眉山全体青年干警。这是组织的关心关怀,更是组织的鞭策鼓励。”孙小波坦言,入警不过七年,能被授予这么高的荣誉,何其幸运,唯有更加努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锻造公安铁军“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殷殷期许,用忠诚履职、满腔热血投身公安事业,才能无负闪亮警徽。

1986年出生的孙小波,原本是一个标准“工科男”。大学选择的是一个工科专业,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时也顺利签约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作,数年时间,已经成为院领导看好的安全生产行业骨干。2013年,因为家庭原因,他回到家乡眉山工作。

青春朝气,热血蓬勃。2013年底,眉山公安招警公考,怀着为国家繁荣发展护航的初心,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孙小波与一大批热血青年加入满载荣光的人民警察队伍,被分配到交警二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当上一名交通警察。时任市交警二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中队长倪帅对他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事故处理对交通民警素质要求非常高,需要民警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干事故的民警五年才只能算入门,十年才能说出师。”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必须专注、专业、勤奋、勤勉——领导的提醒和告诫被孙小波牢记在心。

孙小波在事故中队分别在出警组、逃逸组锻炼。近年来,他把大学学到的知识和实践结合,勤学苦练,艰辛磨砺,吃大苦、耐大劳、受大累,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很快成为队伍中一员能征善战的骁将和业务骨干。针对大队辖区增大导致交通事故案件成倍增加的严峻形势,孙小波组织大家积极讨论和研究。认真分析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深刻剖析日常事故预防的“短板”,根据辖区特点撰写了事故隐患调研报告,通过数据分析辖区近几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制定出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措施及建议。他累计办理交通事故案件1万多起,在事故中队工作期间,他还挤出时间主动学习考取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多的现发交通案件受到社会及网络广泛关注,发生便在自媒体平台引发大量转发、评论。若此类案件发生后不能及时侦破,往往就将成为引发群众上访的诱因,埋下不安全隐患。只有迅速响应,并在第一时间介入案件调查,通过缜密研判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完成侦查取证工作,促使案情很快查清,才能够有效应对舆情处置工作。对此,孙小波扩展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广泛运用社会资源,与辖区分布公交、出租、企事业单位、小区、智慧停车企业进行联系,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宣讲针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提供线索要素,使有效的社会力量加入,协助逃逸案件的防范与侦破。在顶包逃逸案件侦破中,将传统侦查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时常运用手机基站定位方法侦破交通事故顶包案件。

2022年3月6日凌晨,在本市闹市区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事发后,当时各大媒体平台都在转发,也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评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孙小波带领团队快侦快办,最终让社会舆论止于真相和正义。在担任追逃组组长期间,他创下连续五年死亡逃逸案侦破率100%的记录。

用行动诠释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孙小波与二大队青年干警一起,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全力以赴投入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了突出贡献。

梦想坚定、无悔付出;敢于创新、不负青春。作为大队共青团支部书记,孙小波在2021年9月带领事故中队成功创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嘉奖2次,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十佳办案能手、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市公安局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评全省二十大安全保卫先进个人。 

(周坤)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