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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电三轮,A1驾照反被吊销,这合法吗?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樊乙霖 发布时间:2023-11-17 16:37:35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胡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追尾一辆二轮电瓶车,民警现场对胡某进行了酒精测试,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了血样提取,经检测,胡某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75.9㎎/100ml,远超80㎎/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市交警支队认为胡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胡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胡某所持有的A1机动车驾驶证。胡某不服,认为只应吊销与其违法行为相对应的三轮电动车驾驶证,而不是A1驾驶证,遂诉至法院。

峨眉山市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原告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引发交通事故,其交通安全意识显然已不具备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条件,应当吊销其持有的全部机动车驾驶证。市交警支队对其处以吊销A1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违反“过罚相当”原则,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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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傻傻分不清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法官说法

实务中,群众最难以区分的主要是电动车类,其实,现在两轮电动车已详细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属于非机动车,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不仅需要登记上户,还应当持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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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该吊销何种驾驶证?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驾驶机动车资格的整体限制,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资格的处罚,其目的在于打击和遏制酒后驾驶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适用上没有裁量余地。本案原告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引发交通事故,其交通安全意识显然已不具备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条件,应当吊销其持有的全部机动车驾驶证,由于本案胡某仅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市交警支队对其处以吊销A1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违反“过罚相当”原则,符合法律规定。

三、喝“几两”算醉驾?

法条指引

根据GB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20mg/100mL,<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车,≥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车。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法官说法

无论是饮酒后驾车还是醉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行为都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命可贵,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公共道路安全,不管喝了几两都千万不要驾车哦!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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