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芦山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芦山县第三幼儿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小朋友们带来了开学后第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中,法院干警充分结合幼儿的心理和理解接受能力,运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肢体动作,通过讲故事、互动问答等方式,向小朋友讲解了遇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隐私部位的保护、遇到陌生人拐骗、性侵害时的应对办法等法治安全知识,极大调动了小朋友的学法积极性,增强了小朋友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芦山法院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突出法治教育主线,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适用法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格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及强奸、猥亵儿童等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其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等特殊人群的人身保护。 2015年以来,共审结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强奸4件4人,强奸幼女3件3人,猥亵儿童1件1人,3人被判处实体刑,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加大回访力度,完善长效保护机制。建立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回访机制,建立跟踪回访档案,由承办法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案件回访,及时关注未成年人身心成长变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针对少审工作的特点,加强与司法局、派出所、社区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和关心、帮扶工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保护。
三、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预防减少犯罪发生,营造良好法治成长环境为目的,加强与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等单位的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正式挂牌设立,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学校等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并得到积极有效回函,教育部门及时调整完善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四、加强全面宣传,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结合“法律七进” “双百四进”等活动,利用微信微博、摆展板、发宣传册、讲座交流等方式,常态开展宣传活动。抽调授课经验丰富的干警兼职法治副校长,深入到飞仙、芦阳、龙门各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广大师生旁听庭审、参观、模拟法庭,增强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