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名山区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率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雨梅 发布时间:2022-01-24 10:56:18

名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精准发力,强化举措,着力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率,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全面核查、摸清底数。名山区检察院采取“应公开全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做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认真核查数据,全面掌握我院案件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公开率达到100%。

二是有力督促、加快进度。全面落实承办检察官责任义务,严格要求检察官按照文件规定按时按量做好案件信息公开。案管部门加强督促力度,提升公开进度,严控把关案件信息公开质量,有错必纠。按照案件承办时间节点,按时公开,认真核查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免出现漏屏蔽,信息公开错误的情况。及时将法律文书有关最新规定、法律文书公开有关技术处理等文件公开,提醒员额检察官及时对照新规学习。

三是奖惩分明、务求实效。对办案人员不及时公开的案件,及时提醒督促承办检察官公开,促使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保证案件信息质量。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好奖惩制度,力求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切实提高我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争取把名山区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再提升一个台阶,做好做细新时代下的检察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王雨梅)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