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县司法局得胜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诈宣传

来源:泸县司法局得胜司法所 作者:周明飞 发布时间:2022-07-01 12:42:14

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防诈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6月30日上午,泸县司法局得胜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辖区内进行反诈宣传。

1656650504190.png

本次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反诈宣传员,主动走进沿街商铺,向店主发放反诈宣传资料,在街口向过往群众讲解常见的几种诈骗方式和如何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积极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各类电信诈骗案例和防骗信息。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社区矫正对象防范、拒绝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反诈普法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很有意义,不仅让我加深对防诈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又让我感受到帮助他人的快乐”,其中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说道。

(周明飞)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