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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麒麟·反诈上线丨真法院VS假法袍 识破诈骗术

来源: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3 09:41:48

当前,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日益普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案件在多地多次出现,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现揭露此类骗局特征并发布防范指南:

诈骗常见手法

①恐吓开场

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被起诉",要求配合"远程办案",发送伪造的"冻结裁定书""强制执行令"(注:真文书含案号、公章)

②技术操控

诱导点击短信中的"案件查询"木马链接,或通过QQ/微信要求"屏幕共享",实时窃取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③转账陷阱

以"资金公证""安全账户"为名,要求向指定账户转账或操作ATM机"加密汇款"。

诈骗典型特征

一、‌伪造身份‌

  • 冒充“执行局”、虚构“法务部”等法院部门,或使用“某法官”“书记员”等虚假职务,通过电话、短信编造涉嫌经济犯罪、恶意透支等理由制造恐慌。

  • 诈骗分子常利用改号软件伪装法院办公电话,或通过私人手机号联系受害人,要求配合“远程办案”。

二、‌伪造文书‌

  • 发送虚假法律文书,如“冻结令”“执行通知书”等,伪造法院公章、案号,但缺乏真实案件对应的文书编号及正规电子送达、邮寄送达记录。

  • 通过短信链接诱导下载木马程序,或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窃取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

三、‌胁迫转账‌

  • 以“验证资金合法性”为由,要求将存款转入“法院安全账户”,或通过ATM“加密操作”转移资金。

  • 强调“保密义务”,威胁受害人不得向亲友或警方透露,切断其求助渠道。

四、‌技术渗透‌

  • 利用伪基站群发含木马链接的短信,虚假页面高度模仿官方系统界面(如“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骗取信任。

  • 通过共享屏幕实时监控受害人操作,同步转移账户资金。

反诈指南

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案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只会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等),不会通过电话索取银行账号和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更不会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向当事人收费或强制扣款。

 第二、法院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当事人直接通过点击非官方链接或者APP转账的方式缴纳诉讼费。法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会向当事人直接送达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法院的缴费通知书到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或者持法院的缴费通知,到银行向法院专款账户进行缴纳。

第三、古蔺县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法院工作人员不会以非法院账户收取案款。

温馨提示:

接到法院的电话或短信时,请您详细询问来电人的姓名和其所在法院的庭室,仔细确认对方身份,如果无法分辨真伪,可在挂断电话后,拨打所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古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0830-7101737)进行核实,以防被诈骗分子套路,造成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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