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美,乡村必须美。乡村干净整洁是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乡愁得以安放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乡村振兴了,环境变好了,乡村生活才会越来越好。要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乡镇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居环境,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改善乡镇综合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乡镇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场镇内卫生环境较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居住。场镇部分街道、市场、村社仅设置了少量垃圾池,垃圾池内外均堆满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蔓延至垃圾池周边树林;垃圾池地理位置距居民生活区过近,散发出的恶臭气味影响正常生活居住;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大量生活垃圾被丢弃至河道、树林、公路旁,现场环境脏乱;辖区内公路边堆有大量建筑垃圾;场镇内虽设置有垃圾集中堆放处,但未对集中堆放处及时清运,导致大量生活垃圾长时间滞留堆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改善乡村环境,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达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们在辖区范围内大量走访,发现很多乡镇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产生活。为了恢复地区美好生态,守护群众利益,达川区检察院对涉案乡镇人民政府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重点监督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依法对固体废弃物收集清运,是否对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垃圾箱、垃圾池建设和布局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等。在核实了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后,达川区检察院向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辖区固体废弃物污染。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并组织人员及时整改。在达川区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相关乡镇通过会议、悬挂条幅标语、微信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人人讲卫生,改善人居环境”;合理规范设置场镇、市场、分类垃圾桶;维修、改扩建村社垃圾池63个;落实保洁人员及垃圾清运工责任,每天至少清理转运1次,场镇垃圾日产日清;坚持每天洒水抑尘,每周清洗街道;均依法规范了固体废弃物收集、清理、运输措施,做到了及时处置、合规处置,部分乡镇新建了密闭的回收设施,累积整治清理处置固体废弃物5万余吨,案件整改率百分之百。
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治“垃圾山”和建筑垃圾,有效防治固体废物“上山下水”。促使行政机关加大乡镇综合环境治理力度,助力形成妥善处置乡镇固体废弃物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建设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