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发挥裁审联动职能 妥处涉疫劳动争议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宜宾市、区两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召开关于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联席会议
来源:叙州区法院 作者:曾籽鑫 发布时间:2020-03-28 10:39:35

当下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复杂严峻,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一方面劳动者要全力就业,另一方面,相关企业面临复工复产压力,为依法妥善处理叙州区内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此次联席会议。

0G3A0150_副本.jpg

会上,叙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红指出,基于疫情防控与经济下行双重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矛盾可能更加尖锐,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的工作要求更高;同时,因交通管制、当事人涉疫、社会心理变化等因素,亦会导致仲裁及审判难度加大。对于涉疫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须坚持“双保护、双推进”原则,既保护劳动者因治疗、隔离引发的劳动争议,又保护企业生存发展;既推进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又推进劳资双方同度难关。

0G3A0151_副本.jpg

双方针对疫情下三大劳动争议,即劳动合同解除、劳动报酬给付和感染新冠肺炎医疗待遇,需要统一仲裁和审判标准的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并提前作好应对预案,对劳动者上岗、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破解了仲裁与审理制度之下存在的裁审衔接不畅,裁审尺度不一等难题,确保仲裁和审判尺度统一。

0G3A0148_副本.jpg

此次会议,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协调,共同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加强仲裁机构与法院的联动,有利于双方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曾籽鑫)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