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看管致使自家的宠物在外咬伤他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不幸被狗咬伤后,又当如何索要赔偿?近日,攀枝花东区法院银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给家有宠物的人和路人都提了个醒。
2023年1月,罗某(十五岁)在马路上玩耍时,被一条宠物狗咬伤。事发后,罗某在监护人陪同下前往医院处理了伤口并接种了狂犬病疫苗。针对此事,罗某监护人与宠物狗的主人张某协商,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费用。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张某仅支付前期的部分医药费,拒绝赔付罗某监护人要求的其他费用。罗某监护人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在沟通期间,双方当事人对事实阐述不一,对于赔偿数额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没有放弃,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耐心地向双方讲解案件相关事实、适用法律关系、责任承担等实质性问题,建议双方多角度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前期赔付款项外,被告一次性向原告赔偿损失1000元,案件圆满得以解决。(沙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