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开审查制度,广泛听取意见,近日,前锋区检察院就近期办理的邹某某盗窃案是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开展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议,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主办民警、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及被害人到场参加听证。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案件办理情况、法律依据。重点介绍了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主办民警介绍了侦查办案情况并发表意见、值班律师阐述了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和认罪认罚情况,犯罪嫌疑人家属介绍了犯罪嫌疑人个人经历及个人情况,被害人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多数参会人员认为,本案认定构罪的证据明显不足,建议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
会后,区检察院结合该案事实、证据,也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邹某某作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决定。
最后,受邀参加的听证员对此次公开听证纷纷“点赞”,一致认为,通过公开听证这种办案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为下一步该案的依法公正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检察机关办案依法、审慎、公开、透明,既彰显了坚决惩治犯罪的决心,又体现了检察为民的司法温度。通过现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李曦 邓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