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岳池县普安镇开展河长制工作

来源:岳池县普安镇 作者:付康 发布时间:2020-04-26 19:22:53

为进一步推进该镇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时效,增强工作中主动性。4月23日,岳池县普安镇镇长黄冬林同志到高桥村检查河道保洁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岸坡上有不少的垃圾未得到有效、及时的清理。

QQ图片20200426192339.png

黄冬林就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各村级河长要负起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在常态化治河的作用,要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河流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巡河工作。确保新民河流域两岸无垃圾、河道无漂浮物。

QQ图片20200426192401.png

同时还要着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情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加入到河流的保护队伍中,让基层群众共同监督他们的工作,有效促进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的实现。(付康)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