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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执法培训工作的几点认识

来源: 作者:涂珊姗 发布时间:2022-08-29 09:33:32

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也直接影响警民关系和谐乃至公安事业的长足发展。因此,通过开展执法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民警法治意识,磨练执法过硬本领,全面提升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水平是一项迫切且长期坚持的重要工程。如何开展好执法培训工作,笔者现结合分局执法培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执法培训工作现状

(一)深化执法主体建设,为培训工作提供人才基础。东坡分局研究制定了《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全面加强法制工作的意见》,从优化法制部门定位、落实两项资格考试机制、强化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建立法制队伍激励制度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深化主体专业化建设。2022年,分局通过开展公安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优化警力分布,调整职责分工,做实专群联动,配齐配备案件办理队,重新确定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技能硬的28名法制员承担本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具体工作,履行案件初审、执法监督、执法业务培训等执法服务管理工作职责。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辅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分局已通过法律职业考试7人,高级考试3人,入选东坡区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专家库10人。

(二)创新执法培训模式,提高全警参予率和收获感。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对全警实战大练兵的总体部署,为扎实开展实战练兵,努力提高全警综合能力素质,锻造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东坡公安铁军,分局制定下发了《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2022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实施方案》,在培训模式上开办“砺刃”课堂、日常练兵等,各牵头警种部门围绕相关工作,采取集中培训、现场送教等方式进行警种专业培训,各个部门根据条线业务组织2-3门课程进行授课。目前,分局已开办“砺刃”课堂三期,执法专题培训两期,分别对电子证据固定、提取、勘验操作流程以及网络信息查询规定,办理黄、赌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及证据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上线运用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讲解,提高了参学人员的业务能力。第一季度,分局组织执法服务队深入各基层派出所,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同时针对办案民警提出的问题进行“点对点”辅导,剖析讲解,答疑解惑,切实解决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侦查不深入不到位,打击处理不严格,自由裁量不均衡,执法程序不规范等一些实际问题,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三)推进巡查通报制度,促进执法质效提档升级。依托分局主页《案件通报预警》栏目,收集汇总案件巡查、受立案情况、执法场所管理、执法信息化运用等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风险、预警信息,将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挂网通报,警示提醒即将到期案件,全程督促整改,并将通报结果与每月执法考核挂勾,奖优罚劣,巩固培训实战应用效果。2021年至今,分局已挂网发布“行政、刑事案件预警通报”54期,“执法问题通报”12期,“问题案例分析”3期。通过执法培训和问题整改,全局打处质效、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今年1-3月,无两类不诉案件,公诉案件数、公诉人数、办结行政案件数、行政处罚人数均位居全市前列。

二、当前执法培训工作不足之处

(一)执法培训对象覆盖不够全面。实事求是地讲,近几年我局的执法培训主要是专题性培训,局限于满足工作需要,以及上级要求传达、掌握的专业性知识和技能。传授对象主要是基层派出所和实战部门,参训人员只限于负责此项工作的民辅警、职工。由于培训次数少、时间短、覆盖面窄,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影响了执法培训的放大化效果,客观上造成了执法培训“重个体轻全体”“重应用轻基础”的现象。

(二)执法培训内容理论多实操少。当前开展的执法培训,组织的主体单位是法制部门,主要是对法律知识的解读,基层民警常用到的警情的基本处置、单警装备的标准用法、视音频的规范录制、跨部门协作平台应用等实操性的内容。培训讲解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具体操作和实施流程指导较少,缺乏与相关警种联合开展实战演练,通常是基层办案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后才向法制部门咨询,导致部分民警对讲解内容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三)执法培训形式单一无吸引力。分局虽组织对民警开展执法培训,但形式单一、密度不够,没有形成高效的培训机制,广大基层民警特别是新民警难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办案技能和法律知识,导致各办案部门对一些法律问题的认识不足,无法及时准确的处置案事件。近年来,虽然采取座谈讲解、旁听庭审、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执法培训,树立执法标杆,打造执法亮点,但互动式、情景融合性的培训开展得较少,总体形式以讲授式居多,相对单调,不够丰富,对民警不能形成强大的吸引力。

(四)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数量较少。目前,我局具备执法资格民警共549人,仅有7人(含职工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尤其是近两年来,通过两类考试的人才新增甚少。受全国疫情影响,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日期尚不能确定,报考民警不能如期考试,对学习成果输出产生一定影响。

三、提高执法培训工作实效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执法培训机制。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执法水平,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须建立长效机制,边学边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及时学习领会重要法律法规,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好法治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核、述职述法、出庭应诉等配套制度,真正把领导干部培养成法治公安队伍的排头兵。

2.建立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一方面强化考试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关于激励广大民辅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将通过两类考试的人员纳入法律人才库,并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另一方面强化考前辅导,积极联系邀请高校法律专家教授,精编课程,开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考前系列辅导。

3.建立公检法教育培训协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专家辅导培训,围绕公安常用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新法律等重点内容,邀请法学教授和资深法官、检察官到分局为民警举办“法制大讲堂”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开阔民警视野、拓宽工作思路、培育法律素养、提高执法水平。“跳出公安看公安”“跳出公安查问题”,从不同角度分析和查找公安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公安民警参加庭审旁听制度,开出学法“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培训的时效性。

(二)创新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执法培训要以提升队伍执法实战能力为根本,聚焦服务实战,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能拘泥于固化模式,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拓宽内容。广泛开展调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征求一线民警的意见,基层提需求,分局抓落实,开展“订单式”培训。增加规范处警、现场勘察、数据提取、查缉布控等实操性的内容。着眼二十大召开、成都大运会、疫情防控等重大安保任务执法所需,法制大队、业务警种科学设置课程安排,组织举办专题系列讲座,编发执法指引,不断强化实战意识、实战素质、实战能力。

2.扩大对象。培训的对象要扩大到所有与执法相关联的部门,分批次、分类别做好新入民(辅)警、职工岗前执法培训,一线执法民警执法勤务培训,综合岗位民警法律政策运用培训,全局民警新法新规运用培训,法制员案件评查工作办法培训,辅警辅助执法规范化培训,办案部门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常见问题解析培训。

3.丰富载体。用好用足科技信息化手段,丰富在线学习资源,普及指尖学法、中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利用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及公安网“法制在线”栏目,及时向执法执勤民警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提供网上在线解答,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强警”等载体,开展线上自学自练,不断提高执法培训科学化、信息化水平。采取体验式、互动式教学模式,增强执法培训的吸引力,使民警的心态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适时组织模拟庭审、案例讲评、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执法培训的趣味性,提升全体民警的参与感、获得感。

(三)着力加强法治人才建设。分局把执法主体建设作为战略性工程,以教育培训为抓手,推进公安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警种执法协作机制和合成作战机制,优化组合执法办案资源,为基层降压减负,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1.严把法制民警入口关。要求新调入法制部门工作的民警原则上应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法制岗位逐步成为公安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着力培养“四能”法制干部,即“坐下能写、站起能说、上台能教、下基层能指导”。近五年来,分局先后从法制部门提拔五名领导干部充实到基层所队,从工作实效上看,这部分法制干部在其他警种部门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带动了这些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2.切实履行“法制员”“小教员”职责。围绕“一所一队一教员”目标,将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法制员派驻各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在部门办理的案件先行开展源头审查,对案件办理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层层检验,确保成为审核把关的“守门员”,案件质量的“质检员”。前移执法监督关口,发挥法制员执法指导、构筑防错和纠违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深化“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设置专职法制案件管理岗。由法制大队派驻民警到城区派出所履行职责,每半年轮换一次,日常由法制大队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考核。为一线执法办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执法活动实行“贴近式指导”和“零距离”监督,帮助一线民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全面实现监督力量专业化,监督阵线前移化,监督覆盖全面化,有效提升执法监督效率。

(涂珊姗)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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