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公安局联动多部门开展“禁渔”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威远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作者:巫智静 发布时间:2023-06-09 10:38:48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切断非法捕捞水产品利益链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威远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渔”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走访,实地查看渔具店有无销售“电、毒、炸”捕鱼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对渔具来源是否合法合规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和了解。同时,深入检查涉渔餐饮场所和水产经营市场有无采购或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并向从业人员告知禁渔期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营者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溯,守住底线、守法经营。此次行动暂未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各经营户基本上都能按章操作,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渔具经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对保护长江生态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形成了打击涉渔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渔具市场管控,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持续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巫智静)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