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5月12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与色达县司法局联合签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以下称《工作机制》),并召开了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两法衔接、支持起诉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座谈会。会议由色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泽仁多吉主持,色达县检察院检察长阎劲与色达县司法局局长四郎卓玛出席会议并签署《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规定:一是明确协作方式,通过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二是建立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合力化解“潜在之诉”,从源头实现多元化实质性化解。三是整合司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活动,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合力,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县司法局局长四郎卓玛在座谈会上表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检查等协作方式,有利于统一监督力量、统一质量把关,变“一根绳”为“一股绳”,弥补执法监督案中人手不足的短板,进一步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县检察院检察长阎劲指出,检、司两家此次的会签暨座谈会,是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坚持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为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提供有力举措,要以《工作机制》签订为契机,借鉴“枫桥经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强化执法监督实现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的效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还就两法衔接、支持起诉、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情况交换了意见。
下一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会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团结进步幸福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色达贡献一份司法力量。(四郎洛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