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大力推行电子送达 智慧服务更便民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钟金秀 发布时间:2023-12-15 10:37:41

屏山法院持续推进电子送达,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为审判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电子送达作为一种新型的送达方式,能够大大提高案件申理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高效。

电子送达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相较于传统的送达方式,电子送达具有以下优势:1、提高送达效率:电子送达能够迅速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避免了传统送达中需要人力递送纸质文书的时间和人力成本。2、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电子送达能够减少当事人的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特别是对于距离较远的当事人,能够减轻其经济负担。3、方便快捷: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随时随地接收法律文书,无需到法院领取纸质文书,更加方便快捷。4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电子送达能够避免因文书传递过程中的延误或遗失而引起的诉讼拖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电子送达在屏山法院的应用

屏山法院自电子平台运行以来,积极推进电子送达工作。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屏山法院成功地将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达给当事人,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同时,屏山法院还通过不断完善电子送达系统,优化用户体验,提高送达成功率。法院工作人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电子送达方式,如邮寄、短信、微信等,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法律文书。

此外,屏山法院还加强了对电子送达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安全性。法院设置了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对发送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核和加密处理,确保文书内容完整、准确、安全地送达给当事人。

屏山法院持续推进电子送达工作,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电子送达作为一种新型的送达方式,具有提高送达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方便快捷和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等优势。未来,屏山法院将继续完善电子送达系统,优化用户体验,提高送达成功率,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