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州监狱:以常态化监督为抓手 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眉州监狱 作者:高榜凯 发布时间:2023-04-24 09:40:5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深入落实省厅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筑牢监狱食品安全防线,近日,眉州监狱邀请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行4人来狱,对监狱配餐中心、处遇超市、民警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1682300492608.jpg

在配餐中心,工作人员一行认真检查了主副食品食材库房管理、进出库台账情况,以及食材加工制作区域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制作过程,详细了解了落实食材农药残留快检、食品留样等制度情况,对配餐中心规范化管理,标准操作流程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现场,眉州监狱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配餐中心下一步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了交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在罪犯处遇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商品名称、密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了解了商品储存保管情况,对处遇超市在商品零售方面的一些注意事项作了提醒。

在民警职工食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食品制作、留样,餐具留存、摆放,以及食堂防鼠防蝇防蟑螂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索证索票及挂墙公示等事宜进行了业务指导。

眉州监狱坚决扛起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全过程管控、全方位监督,全力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高榜凯)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