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节日我在岗】调解群众治安纠纷 助力国庆安保维稳

来源: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兴文派出所 作者:赵乙雯 发布时间:2022-10-02 20:36:50

 

10月1日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兴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经开区福锦苑小区有群众发生纠纷。值班民辅警迅速达到现场了解情况,该小区一男生小明(化名)牵着自家宠物狗在小区内散步,经过一小孩文文(化名)时,文文受到惊吓,因此踢了狗一脚,小明护狗心切,推搡了文文,文文就叫来家长,导致双方家长在现场争吵不休。

1664714257806537.png

了解到事情经过后,兴文派出所处警民警苟康林一方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要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一方面建议双方家长到派出所调解处理。双方人员冷静下来后,也觉得不能因为这一点小事伤了和气,同意调解处理。

在派出所调解室,苟康林和赵宏全从双方做得不足的地方入手,站在两方的角度分析问题,耐心细致地说理说法,用换位思考给双方打开心扉,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在这件事中做得不好的地方,用相互理解消融隔阂。

在印有“你让一点、我让一点,舒心的笑容多一点”标语的调解室里,在经过民警的耐心细致地说理说法后,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宠物主人小明为自己遛狗未注意避让行人而真诚道歉,文文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取得对方谅解。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